在当前旅游业发展由高速增长向优质发展的转型期,以乡村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为切入点,推动乡村旅游全面提升不仅具备了产业基础,也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、产品开发、服务质量的全面完善和升级,最终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模式转型
党的十九大以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连续下发系列文件,促进居民消费扩容升级,在促进消费、扩大开放和乡村振兴等领域形成了相对集中的政策集成体系。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又联合印发《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(2018年—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,从促进居民消费扩容升级、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,对我国乡村旅游未来三年发展,从补齐交通设施短板、提升乡村旅游环境质量、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、引导和扩大社会投资、强化政策配套5个方面共18个具体领域提出了系统的提质升级行动方案。其中,在标准化建设方面,《行动方案》从“规范民宿、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服务标准”“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服务配套标准”“健全标准强化乡村旅游市场监管”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,其宗旨是以标准化体系建设为切入点,全面推动乡村旅游质量提升和发展模式转型。
我国乡村旅游起步较晚,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些城市郊区开发农家乐、赏花节、采摘园等初级旅游产品开始,乡村旅游走的是低端起步的发展模式,虽然很快在全国形成了规模化发展,但各地情况差异很大,东西部之间、大城市周边与偏远地区之间,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、产品种类和质量、管理和服务水平等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不平衡,许多地区既存在着总体水平差异,也存在着结构性短板。因此,在乡村旅游发展初期,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体系有一定难度,也不切实际,甚至可能对部分相对落后地区乡村旅游发展产生抑制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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